【医疗废物智能化追溯管理系统】医废管理系统_医疗废物监管平台提高监管促进互联网与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融合
top2
两山环境科技

扫一扫咨询详情

电话图标

咨询热线:

13173346711
当前位置: 两山科技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医疗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栏目: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赵丽君 人气: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方案》。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废物处置能力水平与医疗机构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要,输液瓶(袋)管理难度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负担重,部门间综合监管难度大。针对这些不足,方案公布了新一轮整治措施。

医疗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方案(图1)


一、确定负责人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物分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物的具体部门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鼓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的废物分类和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开展社会化后勤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机构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将废物及时处置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二、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活动。

《医疗机构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分类贮存不规范、废物登记交接不规范、医疗废物瞒报、医疗废物非法倒卖、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企业非法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等问题。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积极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必要支持。曝光非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三、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各省要全面检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2020年底前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1座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考虑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等因素,建立区域性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或处置设施,使每个县(市)都有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置系统。鼓励发展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通过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设施等措施,优化处置方式,补齐短板,大幅提高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规范处置各类医疗废物。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合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四、严禁将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混合使用。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方案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情况。严禁将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混放,严禁将各类医疗废物混放。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露天存放。及时将医疗废物告知并移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移交回执并进行移交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五、做好农村医疗机构垃圾处置工作。

对于不具备上门收集条件的农村地区,当地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由第三方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在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利用有资质的设施自行处置。


六、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对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或者其家属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和输液瓶(袋)分别进行管理。


七、做好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

明确医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企业的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医疗机构在生产过程中,应按标准收集输液瓶(袋),交由回收企业处理。国家卫计委要指导地方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回收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本文链接:https://www.dzlskj.cn/news1/454.html

文章TAG: #医疗废物综合处理方案 #医疗废物处理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原创作品,其版权属于两山科技( https://www.dzlskj.cn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须注明此文章来源URL。被本站授权使用单位,不应超越授权范围。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3173346711
微信咨询
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