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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是疾病传播的重要关口,医疗废物安全管理不容忽视,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如何处理呢?新冠疫情的蔓延,医疗废物成了病毒以外的“头号危险物”,处理不当势必会对疫情的控制产生不利影响。医疗废弃物是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弃物含有大量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对环境污染构成威胁,其病毒、细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百倍千倍。医疗废弃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和环境污染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随着市民多元化的医疗需求,牙科诊所、美容诊所越来越多,而这些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量比较小,如何把收运效率做得更高,让企业获得感更强?德州两山科技有限公司小编说下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如何安全管理医疗废物的?
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19张床位以下(含19张)的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1、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上送、交接的方法和程序。
2、要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3、医疗废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
4、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5、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将医疗废物集中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或就近运送到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6、建立交接登记制度,按照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做好交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为了做好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去年7月,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要求正式发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小型医疗机构都能享受到医废处理最后一公里的服务,确保卫生防疫方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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