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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含涉疫生活垃圾),是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把好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每天产生的巨量医疗废物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医疗废物是一种具有感染性和毒性等特性的危险废物。因其可能携带大量细菌、病毒或毒性物质,具有很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若处置不当将会对环境与人类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而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安全、高效、稳妥地处置局部地区急剧增长的医疗废物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编制《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含涉疫生活垃圾)规范管理要求》手册,就相关要求作出说明,具体如下:
1. 科学合理设置暂存场所
①暂存场所应设在远离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原则上相距20米以上,不得影响消防安全,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出入。
②有匹配的暂存空间容积(至少满足暂存两天垃圾的要求),暂存场所全封闭,加门加锁并设置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具备防雨、防渗等措施。
③暂存间应内外分别安装摄像头,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区,作业情况可查看、可追溯。
2. 规范内部涉疫废物管理
①隔离点应建立涉疫废物专人负责制度,由专人负责内部收集装箱、清运交接,并建立台账清单。
②涉疫废物应装入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当达到包装袋容量 3/4 时,应对袋内进行喷洒消毒后封口。如发现包装袋有破损的,用消毒液喷洒于破损处,再外加一层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③喷洒消毒后,置于暂存点的周转箱(桶)或一次性包装箱内,未统一装箱(桶)的不得置于暂存场所,专人管理须在每日转运前进行清点。
3. 严格落实转运要求
①隔离点涉疫废物实行专人专车专线收运,收集过程中不得中转,直接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点对点进行回收,做到日产日清(因特殊情况,则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建立涉疫废物交接制度,由专人落实交接手续,完善台账记录,做好日期、时间、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等登记工作。
③落实转运中的消毒消杀,暂存场所应安装紫外线消毒灯、配备消毒液,每次转运清空后,应对暂存点地面、物表、门把及周围进行喷洒消毒,并建立暂存场所消毒台账。
4. 加强涉疫废水管理
①临时隔离场所污水应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②重点强化杀菌消毒,设有独立化粪池的隔离点,在化粪池最后一个格内投加含氯消毒剂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无独立化粪池的隔离点,应设置污水应急收集设施,采取加氯消毒剂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采用封闭罐车送至污水处理厂。
③采用含氯消毒剂的,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总余氯每天检测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粪大肠菌群数≦100MPN/L,粪大肠菌群每两周至少检测1次。
本文链接:https://www.dzlskj.cn/news1/677.html
文章TAG: #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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